←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珠海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公告(珠府函〔2021〕84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珠府函〔2021〕84号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珠海市金融工作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特此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4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