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21〕89号)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珠府办函〔2021〕89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形势变化和工作需要,市人民政府按程序调整了《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印发公布,请事项涉及的各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完成相关工作,报市政府研究。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7月18日调整后的珠海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计划时间1修订《珠海市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市医疗保障局2021年1-12月2珠海市现代有轨电车1号线首期项目处置工作市交通运输局2021年1-12月3制定《珠海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办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021年1-12月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