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珠海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3〕8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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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公安局制定的《珠海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三年十一月十四日珠海市2003年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实施方案市公安局(二00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根据省公安厅、建设厅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市畅通工程工作,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网络整体功能,提高交通管理工作水平,优化交通环境,确保2003年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达到二等管理水平,争创全国模范管理水平(即一等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2003年我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由珠海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鉴于该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其成员现调整如下: 组 长:冼 文(市政府) 副组长:詹土贵(市政府) 陈洪信(市公安局) 成 员:高德民(市新闻办) 顾胜杰(市建设局) 关小帆(市交通局) 杜炳荣(市财政局) 管恩红(市国土资源局) 许其兴(市城管执法局) 林海涛(香洲区政府) 谢雄辉(金湾区政府) 黄志敏(斗门区政府) 王伟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林常青(香洲区建设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主任由王伟光兼任,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指导思想 在公安部、建设部和省公安厅、建设厅的统一部署和支持下,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争创畅通工程模范管理水平为目标,以《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2003年版)》为标准,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大力解决道路交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实施畅通工程取得的成果并继续将有关工作向更高层次推进,积极创建城市交通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努力为珠海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一个更加安全、畅通、有序、高效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三、实施范围 香洲区内道路(上冲、下栅检查站以内,珠海大桥以东的区域)为重点实施区域。金湾、斗门区内道路实施畅通工程工作根据当地城市化进程,由金湾、斗门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 我市实施畅通工程精品路线为:石花东路一情侣中路一九洲大道一迎宾南路一拱北口岸(调头)一迎宾南路一迎宾北路一梅华路一香唐路一情侣路一情侣中路一情侣南路一水湾路一石花东路。 四、主要工作 (一)大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交通文明素质。 将交通安全文明宣传教育纳入城市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计划,结合《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多层次、多角度、多渠道开展社会化交通安全宣传工作,逐步建立宣传教育与社会管理、自律与他律相互补充和促进的宣传管理机制。 1.深入开展“车让人、人让车”文明交通创建活动,打造珠海交通管理的特色和亮点。将“车让人、人让车”文明交通创建活动作为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力口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市民交通文明意识。 责任单位:香洲区政府。 2.深化“交通安全文明社区(村)”创建活动,全面实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社会化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开展相关活动,使市民群众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将宣传的效果体现在“会安全走路,会安全乘车,会安全骑车,会规范停车”等具体行为上。今年内,香洲区“交通安全社区(村)”建成比例要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香洲区政府。 3.加强交通安全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执法环境。借助新闻媒体优势,大力普及交通法规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宣传畅通工程意义,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交通热点问题的正确舆论引导,向社会提供多样化的交通宣传服务。市区人口(含暂住人口)的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普及率要达到80%以上。 责任单位:市新闻办。 4.加强对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在小学重点开展交通安全启蒙教育,在中学重点开展文明过街、文明骑车教育,在大学重点开展文明交通和安全知识教育c并且,坚持校外交通安全辅导员和“警纠校处”制度,开展“小手拉大手”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制意识,预防和减少学生发生交通事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香洲区教育局。 5.加强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驾驶员的宣传教育,落实交通安全生产责任制。以专业运输单位为重点,对违章多、事故多的重点单位和重点驾驶员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同时,抓好驾驶员资格审查,严格把好驾驶员质量关。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规划,深化城市交通管理工作。 1.组织召开珠海市交通管理规划专家论证会。在2002年组织专家编制我市交通管理规划的基础上,今年再邀请国家、省有关交通管理规划方面的专家、教授召开论证会,根据专家、教授提出的意见对交通管理规划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征稿并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发布实施。 2.适时邀请国家、省有关交通管理专家、教授到我市参观考察。通过组织考察,听取专家、教授们对城市交通问题的评估意见和改进建议,及时解决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责任单位: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 (三)继续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努力提升城市交通整体功能。 1.推动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加快进度,完善路网结构,有效提升城市交通功能。按市政府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今年内改造人民东路,建成昌盛大桥,继续疏通一批瓶颈路、断头路,改造交通节点,并对开工的大型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分析,进一步提高市区路网布局的合理性。路网密度要达到7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主次干道密度达到4公里\/平方公里以上,车均机动车道面积达到50平方米\/辆以上,人均人行道路面积达到3.5平方米\/人以上,道路面积率达到13%以上,百辆汽车停车位数达到35个\/百辆以上,交通影响评价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香洲区建设局。 2.深入挖掘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利用效率。今年内对坦洲路口环形岛、金鼎花坛路口、华子石花坛路口、党校花坛路口、上冲花坛路口、明珠花坛路口、南屏花坛路口等7个路口进行工程改造和渠化,进一步提高路网整体运行效益,实现路口渠化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香洲区建设局。 3.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要合理调整公交线路,加快对公共汽车站场的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网络,增强城市综合客运能力,实现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22%以上,万人拥有公共交通车辆达到13标台/万人以上,公共交通车辆更新率达到85%以上,出租车空驶率小于30%。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四)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1.完善交通标志标线。增设人行横道线和让行标志,加大道路标志密度,实现交通标志达到每公里10块以上,交通标线施划率达到90%以上,让行标志标线设置率达到75%以上,学校周边安全设施设置率达到99%以上,主干道行人过街设施平均间隔小于300米。 2.增设、改建交通信号灯。加大智能信号灯、行人自助触摸式信号灯的推广应用,路口灯控率要达到75%以上,路口人行横道灯控率达到40%以上。 3.改进护栏设置。拆除现有人行道护栏,改造中心护栏和非机动车道护栏,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提升交通设施的档次和系统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强交通安全设施维护,按“灯亮、线清、杆直、牌证”的要求,定期进行维修或予以更换,并定期修剪遮掩标牌的树枝,使全市交通管理设施整体呈现新面貌。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公路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五)大力发展交通科技,提高交通管理科技水平。 1.改造和完善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和交通指挥中心中央控制系统,全面优化信号灯配时。重点建设交通干线绿波带协调控制系统,今年内在迎宾路、梅华路等主干道实现干线协调控制,减少路口阻塞和行车延误。 2.加快扩展和完善实时交通信息监测系统。今年内路口违章自动监测设备设置率要达到40%以上,路段违章自动监测设备设置率达到30%以上,并开通应用移动电子警察,增强电子警察查处违章功能。 3.完成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佛山示范工程)的推广应用。对122报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接警的准确性和处警的快速反应能力,实现白天接出警时间少于10分钟,夜间接出警时间少于15分钟。 4.完善交通指挥中心的交通诱导功能。交警部门继续与珠海电台共同办好交通音乐频率节目,与移动公司、信息中心共同搭建交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交通信息发布工作,通过互联网、移动手机、声讯台、报纸提供交通信息查询服务。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六)继续开展城市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狠抓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营造良好交通安全环境。 1.以交通秩序综合整治为突破口,集中力量解决一批影响城市道路交通畅通和安全的突出问题。对交通秩序混乱的地点、马路段要分析原因,找出根源,用足法律、行政、经济、管理方面的手段和措施,加大执法力度,树立执法权威。 一是继续推进摩托车违章专项整治工作。以无号牌、异地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和摩托车非法营运、不戴头盔、超载等违章行为为整治重点,实行严管、严处、严罚,在全市形成对摩托车违章行为的严管态势,降低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率。 二是继续抓好出租车行驶秩序整治工作。抓好源头管理,继续落实出租车驾驶员“准入制”和“淘汰制”,严厉打击出租车违章行为。 三是加强对营运车辆的监管。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及时通报营运车属单位发生违章、事故的情况,责令事故多发单位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强化专项整顿,进一步规范车辆行驶秩序,使主干道机动车遵章率达到98%以上,让行标志、标线遵章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秩序的整顿。以“精品路”、“示范路”建设为重点,结合“车让人、人让车”文明交通创建活动,突出对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章行为的整顿,对乱穿车行道、不走人行横道线的行人及非机动车加强宣传教育,使主干道行人、非机动车遵章率分别达到85%、90%以上。 责任单位:香洲区政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3.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大力整治各种占路违章行为,规范静态交通秩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组织沿街单位积极维护门前停车秩序。利用数码相机抓拍等方式,加大对违章停车行为的执法力度,实现主干道违章停车率每5公里双向少于2辆,道路规范化停车率达到85%以上。加快停车诱导系统建设,停车信息要包含停车场位置信息、停车状况信息,诱导信息的收集和发布要及时、准确,要利用静态或可变停车诱导标志,诱导设施布局要合理。公安交警、城管执法、建设、公路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各种占道违章行为进行联合整治,控制违章占用道路率低于1%。对占路施工项目要严格审批,对占路项目施工过程要加强规范化管理,严防违规作业引发交通事故。各执法部门要经常性开展联合执法,进行综合整治,并结合工程改造、完善设施等措施,坚持建管并举、标本兼治,保证整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香洲区建设局。 4.狠抓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建立交通事故预防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交通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把事故预防工作与控制事故指标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把事故预防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实现全市年度万车事故率不超过80次,万车死亡人数不超过8人,交通事故逃逸案破案率达到70%以上,简易程序处理事故率达到80%以上。同时,进行交通事故成因规律分析,抓好对事故多发点段的排查和综合治理,充分运用工程改造、完善交通设施和加强管理等措施,集中治理事故黑点,使交通事故多发点、段整治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香洲区政府。 (七)强化教育培训,增强队伍素质,建设一流城市交通管理队伍。 大力加强公安交警、城管执法队伍建设,严肃队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强化服务宗旨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强工作责任心、教育和考核,转变执法观念。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加强业务执法技能的应用培训,进一步深化警务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交通管理执法水平,确保群众对交通管理工作、城建监察管理工作满意率达到92%以上。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八)加大资金投入,为畅通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市、区财政要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保障畅通工程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实施畅通工程作为提升城市品位、优化投资环境的重要契机,进一步树立精品意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畅通工程真正成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府工程”、“民心工程”,推动畅通工程不断向深度和广度发展,达到预定目标。 (二)为保证实施畅通工程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着力建立并落实政府统一领导,建设、公安部门为主力军,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三)各有关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根据畅通工程总体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责任人,尤其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各有关单位要树立全局意识,在发挥各自优势的基础上,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互通信息,维持我市实施畅通工程工作的系统化和连续性。 (五)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情况收集汇报工作,对在实施畅通工程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报告,以便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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