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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失效)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珠委办〔2008〕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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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各经济功能区,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央和省驻珠各单位: 《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八月五日关于加快发展珠海市现代服务业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建设现代产业体系、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途径,是扩大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举措,也是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战略选择。 珠海肩负着率先探索生态文明发展道路的历史新使命。要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经济发展与改善民生共进,传统的发展道路已难以为继。在产业选择上,必须要有不一样的产业内容,突出产业特色,尤其要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不断提高服务业在三次产业结构中的比重。我市实施“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战略,抢抓机遇,大力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正是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和区域经济发展新形势,深化珠港澳区域合作、增强珠海魅力和实力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我市东部地区加快实现由 生产型经济向服务型经济的战略性转变。各区、各部门要从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大意义,把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摆在重要的战略位置,力争在新一轮大发展中赢得先机、占据优势。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区域布局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生态文明新特区、争当科学发展示范市的奋斗目标,落实“东部大转型、西部大开发”的战略部署,按照“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发挥优势、突出重点”的要求,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壮大发展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发展新兴潜力服务业,形成特色明显、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格局,为建设既有魅力又有实力的珠海注入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12年,我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50%。服务业发展活力日益增强,发展环境日益改善,形成一批大型骨干服务企业和知名品牌以及若干高端行业,形成“香洲服务”的品牌,成为珠三角地区现代服务业重要集聚地。 到2020年,经济结构向服务经济为主转型,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构成中占优势地位,服务业结构显著优化,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区域特色更加突出,珠海服务业品牌更加响亮,基本形成服务珠三角、面向港澳、辐射全国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成为全省乃至全国具有鲜明特色的现代服务业聚集区。 (三)区域布局 坚持突出比较优势、科学合理规划,优化我市现代服务业空间布局,引导服务业资源合理配置。东部地区继续完善和提升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发展,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均衡发展,着力发展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旅游业、商贸服务业、会议展览业、金融服务业、现代物流业、文化创意等行业,形成信息产业专区、金融(后台服务)专区、中央商务区、文化创意集聚区、会展专区、总部经济集聚区、物流专区等。西部地区着力突破交通瓶颈,积极推进海港枢纽、空港枢纽、口岸枢纽“三大节点”建设,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依托海港、空港,高起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建设海港、航空物流园区。依托中国(珠海)航展等会展资源,促进会展服务业、现代旅游业加快发展。三、发展重点 适应国际服务业发展的新形势,把握国家和省的政策机遇,发挥我市的自身优势,选择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的行业领域,集中突破,以点带面,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优先发展以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商务服务为代表的生产性服务业,壮大发展以现代旅游、现代商贸为代表的生活性服务业,培育发展会议展览、金融服务、文化创意等新兴潜力行业;抢抓广东省在CEPA方面先行先试的先机,深化珠港澳服务业合作,积极推动服务贸易、贸易投资便利化和专业人员资格互认,尤其是扩大在医疗、人才中介、环境、社会福利机构旅行社、船务、道路运输和个体工商户等领域的经贸交流与合作;力争横琴岛在发展国际化、高水平的现代服务业以及政策、体制等方面有所突破,推动我市现代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一)优先发展的行业。 1.现代物流业 全力突破交通瓶颈,力争两年实现突破,五年基本建成珠江西岸交通枢纽城市。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三大节点”建设,形成铁路、公路、水路、民航和管道等多种运输方式合理布局、相互衔接的海陆空集疏运系统。依托海港、空港“双港”和保税区的优势,高起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建立区域性物流集散中心、仓储中心、配送中心,形成现代物流业与临港、临空工业协同带动经济发展的新格局。 实施“以港立市”战略,依托港口资源,建设物流园区,大力发展港口物流,服务和辐射珠江西岸区域,努力打造珠三角西部生产性服务中心。争取在高栏港经济区设立保税港区,建设保税物流区域,重点发展口岸物流、仓储配送.加快空港建设,进一步深化珠港机场合作,建设空港物流园区,大力发展空港物流,逐步把珠海机场建设成为区域航空中心。依托保税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将保税物流功能向西部“双港”延伸,促进“双港”现代物流业加速发展。全力推进口岸大通关建设,加快口岸电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进程,促进物流企业快速通关,建设高效服务型口岸。 2.信息服务业 以建设“数字珠海”为目标,依托国家软件产业基地(珠海)、广东省集成电路设计与生产基地,提升金山软件等领军企业的影响力,大力促进信息服务业产业规模化、技术高新化和产品国际化,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国内重要的“信息港”。 加快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提升信息传输服务水平。加大网络无线覆盖力度,到2012年把我市主要城区建设成“无线城区”。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推动行政流程再造,建设“电子政府”。积极引导公共服务网络化,促进公众信息网、社区信息网和电子商务建设,争取建成区域性电子商务及电子认证中心。鼓励我市企业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提高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软件业务外包和出口。积极建设信息服务产业基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水平。 3.商务服务业 利用国内商务服务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发展的有利时机,构建种类齐全、分布广泛、运作规范、与国际接轨的专业体系,提高我市商务服务业的规模、实力和水平,把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商务服务业中心。 以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建立健全“法律规范、政府监督、行业自律”的管理制度,加强中介服务行业综合信用体系建设,规范管理中介服务业。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行业服务、协调和自律功能。引导现有中介机构提升品牌和竞争力,积极引进国际中介服务企业,培育大型中介机构。以拱北口岸地区和拱北口岸至横琴口岸一带为重点,打造影响力和带动力强的区域商务中心。 以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五签订、进一步对港澳开放内地服务业和广东省先行先试为契机,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引进港澳海外投资顾问、市场调研、专业服务、法律咨询与金融服务等商务服务企业,加快推动专业人员资格的相互承认,不断扩大珠港澳专业服务的交流与合作,建设面向粤西和大西南的商务活动基地。 (二)壮大发展的行业。 1.现代旅游业 大力提升珠海旅游业的吸引力。依托我市的区位、环境、气候等优势,以及“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欧洲人最喜爱的中国旅游城市”等品牌,加大旅游整体形象宣传和推介力度,促进珠海由旅游过境地向旅游目的地转变。 打造特色旅游品牌,加快培育多元化旅游产品的开发能力。打造精品旅游大项目,加大度假旅游、会展旅游、商务旅游、文化旅游、浪漫情侣游等特色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借势港澳,积极打造港珠澳旅游组团,打造内地游客“赴港澳自由行”途经珠海的旅游线路。大力开发海岛、温泉等生态旅游项目,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开发一批特色鲜明、参与性强、多样性的旅游精品。大力发展特色景点景区和特色酒店,满足高端游客的需求,优化旅游客源结构。大力引进国际知名酒店连锁管理集团和国际旅游代理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大型旅游景区、高星级度假酒店、高端综合旅游休闲设施的建设,推动以休闲旅游为重点的高端旅游业健康发展。 2.现代商贸业 紧紧抓住国际商业巨头抢摊中国的有利时机,大力引进国际知名商贸企业,提升商贸服务业的整体素质。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中高级批发市场、专卖店等现代流通组织形式,引导和扶持国内外知名大型商贸企业从事连锁经营、大型综合购物中心以及集中配送和电子商务等现代商贸流通业务。改造、提升现有传统商贸流通业,积极引导社区百货、杂货店、菜市场等传统店铺向超市、便利店、购物中心、新型副食品网点等新兴业态发展,大力发展具备多项服务功能的标准超市、便利店、仓储式超市等现代化零售业态,实现连锁商业进入所有社区,推动连锁经营向多业种、多业态、多领域发展。 提升现有商业区发展水平,加速培育新的商业圈,延伸商业产业的价值链,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加大香洲区城区“退二进三”力度,提升商业步行街区建设水平和吸引力,逐步推进城区老旧工业厂区改造,拓展文化创意、商务服务、商贸中心等服务业发展空间,打造“香洲服务”品牌。加快农产品、水产品等专业批发市场及西部地区大型商贸设施的建设步伐,支持农资超市和农家便利店建设,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三)培育发展的行业 1.会议展览业 依托中国(珠海)航展、赛车、游艇展、打印耗材展等展会的品牌效应和带动作用,积极筹划专业性展览。加强对会展业的规划引导,整合展馆资源,拓展服务功能,提高会展办会水平和接待能力。加快综合性展馆的建设。鼓励外商投资会展业,引进国际会展品牌,吸引国际大型会展公司、著名会展服务公司到我市举办各种类型的会展。加强与国内外会展业的合作,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经营理念。积极培育大型会展公司,加快发展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贸易性展会,打造若干有重大影响的会展品牌。 2.金融服务业 扩大金融开放力度,加快构筑适应珠海产业发展的融资服务体系和在珠三角地区有重要影响的金融服务平台。大力发展与金融业务密切相关的中介机构,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落户珠海。促进金融产品、服务和管理创新。积极培育资本市场,探索建立信用担保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 积极利用经济特区优势,争取在珠海开展风险投资、民间金融放宽市场准入的试点。积极引进香港的风险投资基金进入我市产业融资环节,引进港澳和国内资本在我市组建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于我市或周边地区的企业,并助其通过香港创业板率先上市。鼓励和吸引国内外知名担保公司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开展担保业务,构建专业化信用担保体系。围绕港口配套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吸引国外保险公司开展责任险、仓储险、货运险、船舶险等保险业。逐步发展在岸、离岸等多种金融业务。 3.文化创意产业 充分发挥毗邻港澳、中西文化交融的地缘优势,以及“浪漫之城”的人文环境和大学园区的资源优势,加快培育一批实力强、影响大的文化创意企业,将我市建设成为珠三角地区文化创意产业的先锋城市和区域性文化创意产业高地。 积极支持文化产业园和文化产业基地建设,壮大发展珠海南方文化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加快发展工业设计、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设计、软件设计、建筑与规划设计、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及音像制作、广告与咨询策划、文艺创作与表演等,积极支持创意设计产业延长产业链条,形成网络化、集群化发展格局。加大创意设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设立创意设计人才教学、培训基地。 保护历史遗迹与开发响亮品牌相结合,积极筹建、开发艺术展览中心、民俗文化博物馆等文化项目,充分挖掘历史人文资源的历史和商业价值,打造传承传统文化、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文化内涵的历史文化景点和品牌。 积极发展教育培训业。鼓励珠海高校通过开展教育国际合作,积极探索非学历教育新模式,大力推进与港澳地区高校,国际名校的合作办学,为珠海和珠三角地养高素质人才。鼓励企业、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建立培训机构或联合组建培训基地,逐步形成一批各具特色、功能配套、素质优良的行业培训中心。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职业培训机构,打造高层次的教育培训机构,拓展对外培训市场。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 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联动。成立珠海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服务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制定全市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解决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全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的使用方向,筛选全市服务业发展的支持重点和重大项目。各行政区、经济功能区以及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现代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加强分工协作,形成各司其贵、优势互补、共同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组织保障机制。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推动实施一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大项目,并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其它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整体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的编制、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服务业的行业自律。 加强服务业统计和目标考核。要建立健全服务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时掌握和发布行业发展动态,为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突出“绿色GDP、人均GDP”,将服务业增加值、服务业投资比重和人均服务产品占有量、服务密度等指标,纳入对各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考核指标体系,作为对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落实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创新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我市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行业,在品牌培育期内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对开拓新兴领域、成效显著的重点企业,以及取得省级以上服务业知名品牌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奖励。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加快技术创新,注册和使用自主商标,培育发展知名品牌。对品牌优势突出、竞争能力较强的现代服务业领军企业,给予较大幅度的政策优惠。 加大各级财政对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投入力度。自2008年起,市级财政安排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纳入财政预算专项并逐年扩大资金规模,区级财政也要安排相应资金,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市、区服务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新兴行业和新型业态的扶持力度。 加快金融产品创新,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拿求的服务企业增加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我市现代服务企与国内外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战略联盟、业务协作等形式,实现优势互补。 (三)创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行业监管制度。放宽服务业发展的市场准入,凡是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没有明确禁止进入的服务业领域,按照市场主体平等的原则,鼓励外资和民问资本更广泛地参与服务业市场的公平竞争。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社会监督。 推进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快制定和修订物流、金融、电信、运输、旅游、商贸、餐饮等行业服务标准。对新兴服务行业,鼓励龙头企业和行业协会先行制定服务标准。对暂不能实施标准化的服务行业,广泛推行服务承诺、服务公约、服务规范等制度。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落实总部企业鼓励政策,吸引国际现代服务业企业在我市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发挥总部经济的技术创新和市场扩张功能,提高总部机构业务与我市相关产业的融合度。 (四)深化珠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 贯彻“一国两制”方针,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为原则,以跨境基础设施为突破口,以重点区域为平台,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大力加强珠港澳现代服务业合作。发挥珠海连接港澳与内地的纽带作用,积极搭建港澳与内地合作的交流平台。根据CEPA补充协议五关于进一步对港澳开放内地服务业的要求,抓住香港、澳门现代服务业开拓内地市场的契机,发挥先行先试作用,主动承接港澳高端服务业的拓展和延伸,加大现代商贸业、现代物流业、现代旅游业、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文化创意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产业合作力度。吸引港澳知名服务企业在珠海设立内地总部或分支机构,鼓励港澳服务企业参与珠海物流、信息服务、会展、教育培训等行业的企业改造和重组。 (五)以高端人才为重点加大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和开发利用 推进服务业人才培训的交流合作,建立健全服务业人才、智力和项目相结合的引进机制,抓紧培养一批适应市场需求的技能型人才,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开放性人才,造就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科研型人才,为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各区及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出台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配套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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