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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门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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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府函〔2023〕200号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的请示》(江自然资〔2023〕9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江门市市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请你局会同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及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要求做好市区历史建筑保护及有关工作。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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