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尾市第二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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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函〔2018〕4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尽快建立我市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制度,强化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升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气象安全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确认华师附中汕尾学校、汕尾市技工学校等72家单位作为我市第二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区域、行业),现予以公布。自第二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公布之日起,第一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作废。各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及相关部门要根据国家和省市气象灾害防御的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防御管理职责,强化气象灾害应急准备,努力提高气象灾害防御处置能力。附件:汕尾市第二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汕尾市人民政府2018年10月10日附件:汕尾市第二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单一、学校(含幼儿园)、医院以及火车站、民用机场、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客运车站和客运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华师附中汕尾学校汕尾市技工学校汕尾市职业技术学院汕尾市林伟华中学汕尾市实验幼儿园汕尾市机关幼儿园汕尾市小风帆艺术学校汕尾市城区汕尾中学汕尾市高级技工学校华侨区中学华侨区中心小学华侨区人民医院汕尾妇女儿童医院汕尾市人民医院汕尾深汕中心医院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汕尾车站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深汕高速公路东段有限公司广东深汕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广东省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汕尾市二运汽车有限公司汕尾市公路局汕尾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充装、储存、供应、运输或者销售单位汕尾华商冷藏物流有限公司汕尾市五丰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汕尾市深汕石油储存有限公司汕尾市生源石油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汕尾市安宏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汕尾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广东汕尾石油分公司汕尾市城区祥合烟花炮贸易有限公司三、重大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公共工程等在建工程的业主单位碧桂园集团粤东区域汕尾城市公司汕尾市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尾星河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尾市恒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尾雅居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汕尾市振兴投资有限公司汕尾富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兴汕建设管理处中铁十七局集团华陆6标项目经理部汕尾市万升房地产有限公司汕尾市万德隆投资有限公司四、电力、燃气、供水、通信、广电等对国计民生有重大影响的企事业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市分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汕尾广播电视台同顶天山发射台汕尾市区防洪(潮)工程管理站汕尾市南告水电有限公司中广核陆丰核电有限公司汕尾市广业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神华国华(汕尾)风电有限公司汕尾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汕尾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中心)汕尾市供水总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能源基地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华润电力(海丰)有限公司华能汕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烟草汕尾市有限公司五、旅游景区、主题公园、风景区的经营管理单位,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汕尾红海湾遮浪奇观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海丰红宫红场旧址、彭湃烈士故居红色旅游景区陆丰碣石玄武山旅游区六、渔业捕捞、船舶运输、渔港、海上平台、跨海桥梁等的经营管理单位汕尾市海洋与渔业局汕尾市利源船务有限公司广东盐田港深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七、大型生产、大型制造业单位或者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信利集团汕尾公司广东省生宝种养有限公司汕尾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八、其他因气象灾害容易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或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汕尾市国土资源局汕尾市园林局汕尾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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