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火灾高风险区域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2023年火灾高风险区域的通知(珠府办函〔2023〕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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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积极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营造良好的城市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粤消安〔2017〕30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对2022年市政府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验收结果和2023年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公布如下: 一、2022年火灾高风险区域验收结果 (一)香洲区胡湾社区、金湾区铁炉村、斗门区大赤坎村、斗门区石龙村、高新区永丰社区、高新区上栅社区、高新区金峰社区、鹤洲新区连屏片区、鹤洲新区碑口片区等9个火灾高风险区域均按期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现予以摘牌。 (二)香洲区南溪社区、金湾区海澄村综合评定不合格,不予摘牌,2023年继续挂牌督办。 二、2023年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 将香洲区南溪社区、金湾区海澄村、高新区银星社区列为2023年挂牌督办火灾高风险区域,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香洲区、金湾区、高新区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把隐患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和工作进度表、路线图,加大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推进。要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和“隐患动态清零+长效机制管控”原则,明确具体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动态整改销账管理。 (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监管、日常跟踪问效和协调指导服务等职责,专题研究火灾高风险区域的隐患整改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指导被挂牌区域抓好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 (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工作统筹,定期组织开展工作督导,指定专人跟踪指导整改工作,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现场核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将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区整治方案和工作联系人名单,请于2023年8月14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王瑞,8619842;邮箱:zhxffhjdk@zhuhai.gov.cn)。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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