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珠府办函〔2024〕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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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承办部门按照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抓紧推进落实,认真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17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序号决策事项名称承办部门1制定《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市自然资源局2制定《珠海市电子化学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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