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揭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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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揭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揭府办函〔2019〕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揭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统筹指导和督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协调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叶牛平(市委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吴毅青(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黄伟忠(市政协副主席 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袁泽龙(市政府副秘书长) 吕 凡(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局长) 江玉城(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玉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 罗俊波(市委编办主任) 陈少伦(市委军民融合办主任) 陈育文(市教育局局长) 洪创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陈培标(市公安局副局长) 王少鸿(市司法局局长) 李春明(市财政局局长) 陈思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全录(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自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方 宙(市水利局局长) 刘佑知(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晓龙(市商务局局长) 林少敏(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叶明文(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柳沐荣(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郑旭亮(市审计局局长) 洪少伟(市国资委主任) 方如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瑞良(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锐彬(市林业局局长) 李春林(市地震局局长) 林奕涛(市水务集团董事长) 黄纪东(市气象局局长) 黎高程(揭阳供电局党委书记)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刘玉荣兼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黄育生、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郑岳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副局长唐锦荣、市财政局副局长林勇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林凛凯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地点设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不再另行发文调整。 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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