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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惠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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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惠州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市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 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孙川东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代理主任 刘小军 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林 洪 副市长 成 员:陈 斯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陈东照 市政府秘书长 梁少东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江远波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两新”组织党工委书记 林利育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张永兰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罗显波 市委改革办副主任 马学青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 法工委副主任 徐火强 市发展改革局党组成员、市大湾区办常务副主任 袁清山 市教育局局长 吴 欣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黄育生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刘巧慧 市民政局局长 潘如新 市司法局局长 何国斌 市财政局局长 袁贵平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严戈科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朱晓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廖 巍 市商务局局长 钟 亮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局长 刘庆荣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邝兆雄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宇浩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黄炜均 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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