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下达惠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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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08〕3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业经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专项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局根据需要另行下达。惠州市人民政府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 惠州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 标单位2007年2008年计划绝对数增长(%)预期增长(%)1. 地区生产总值亿元10851614.52.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2.75(按2007年口径)3.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484.256.8总额与上年持平4. 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14618.910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353.919.1166. 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62.139.6157.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3.93.9104以内8. 城镇登记失业率%2.6 2.7以内9. 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5.6 7以内10.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173108.2611.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569311.85 注:2007年地区生产总值为预计数,其它指标数据为初步统计数;各项指标最终数以统计年报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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