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下达惠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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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11〕3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业经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专项计划由市发展改革局根据需要另行下达。 惠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惠州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指 标 名 称单 位2010年2011年计划绝对数增长(%)预期增长(%)1.地区生产总值亿元17301811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4340016.993.固定资产投资亿元89417.884.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202187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5831915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13129.2137.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358.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3-完成省下达任务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3.23.2104以内10.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6.99-8.6以内11.城镇登记失业率%2.2-2.7以内12.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356510.71013.农民人均纯收入元88721710.5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0.892-5.8完成省下达任务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3.73-完成省下达任务1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9.02-完成省下达任务17.氨氮排放量万吨0.77-完成省下达任务18.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5.29-完成省下达任务 注:1.固定资产投资2010年完成数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口径; 2.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2010年完成数为预计数,最终数以统计年报为准; 3.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2010年完成数为预计数,最终数以省环保厅反馈认定数为准;4.其他指标2010年完成数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以统计年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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