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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惠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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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2012〕1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惠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业经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专项计划根据需要另行下达。 附件:惠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惠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惠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主要指标 指 标 名 称 单位 2011年 2012年计划 绝对数 增长(%) 预期增长(%)1.地区生产总值亿元2097.314.6112.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4542611.1103.固定资产投资亿元1025.221.5184.外贸出口总额亿美元231.214.35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684.718.2156.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亿元162.831.3137.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35.0-368.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1.35-完成省下达任务9.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104.94.94以内10.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6.77-8.6以内11.城镇登记失业率%2.1-2.6以内1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660912.91013.农民人均纯收入元1088019.910.514.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完成省下达任务15.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完成省下达任务16.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万吨 -完成省下达任务17.氨氮排放量万吨 -完成省下达任务18.氮氧化物排放量万吨 -完成省下达任务 注:1.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农民人均纯收入、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户籍人口自然增长率2011年完成数为预计数,最终数以统计年报为准; 2.2011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2011年完成数待省核定。 3.其他指标2011年完成数为初步统计数,最终数以统计年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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