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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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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函〔2016〕49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惠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业经十一届16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保局反映。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3日 相关附件:《惠州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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