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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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函〔2021〕17号市民政局: 惠民发〔2021〕24号文收悉。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列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市政府有关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6日 附件“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联席会议制度 为统筹推进“惠州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相关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双百工程”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百工程”的有关部署要求,加强部门联动,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推进“双百工程”落实落细落到位。 二、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协调民政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成员包括市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妇联、残联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参会人员为联席会议成员。视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县(区)政府和其他部门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联席会议具体人员名单由办公室商各成员单位印发,并根据成员职务分工变动及时调整,抄报市领导。 (三)遇紧急或重大任务时,视情况由有关成员单位派员短期集中办公,协同推进有关工作。 (四)联席会议不列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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