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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七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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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府办函〔2021〕3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全市第七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以下简称重点地区)自2020年挂牌督办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持续深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投入整治资金1.71亿元,排查整治单位场所17164家,消除火灾隐患96326处,新增市政消火栓661个,安装独立感烟报警器27988个,培训公众超过9万人,有力提升各地本质消防安全。在各县、区自查验收的基础上,市消安办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对9个重点地区整治情况进行实地评估验收,并组织开展实地抽查和资料审查。经综合评定,河南岸街道、镇隆镇、秋长街道、园洲镇、白花镇、永汉镇、霞涌街道小径湾社区、潼侨镇和沥淋镇均按期完成整治工作任务,验收合格,予以摘牌。摘牌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治工作成果,继续做好整治工作“回头看”,切实防止隐患反弹。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1〕76号)要求,龙门县龙城街道、惠州市中心人民医院(2号楼、7号楼、8号楼、消防控制室)和龙门鹤湖围(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被确定为省政府第十三批挂牌督办重点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切实抓好省政府挂牌督办地区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治工作,同时通过以点带面,科学治理,推动我市消防工作深入开展,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结合各县、区排查上报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情况,经实地调研评估,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第八批6个重点地区进行挂牌督办(具体名单见附件2)。被挂牌督办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分析评估本地消防安全形势,制订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队伍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整治任务完成。市消安委将于2021年底组织对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予以摘牌;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将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市消安委将成立工作督导组对各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督导。 各县、区要于2021年5月31日前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联系人名单报市消安办,并于每月底前将本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市消安办。附件:1.予以摘牌的第七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2.挂牌督办的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1〕76号)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7日附件1予以摘牌的第七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县(区)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惠城区 河南岸街道 惠阳区 秋长街道、镇隆镇 惠东县 白花镇 博罗县 园洲镇 龙门县 永汉镇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霞涌街道小径湾社区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潼侨镇、沥淋镇 附件2挂牌督办的第八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县(区) 火灾隐患重点地区 惠城区 龙丰街道 惠阳区 惠阳区淡水街道西北片区(排坊社区、滨河社区、白云社区、土湖村) 惠东县 安墩镇 博罗县 公庄镇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亚湾西区区街道新寮村 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惠环街道 附件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二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和挂牌督办第十三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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