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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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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惠府函〔2021〕15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省的决定》(粤发〔2016〕9号)精神,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工作,根据我市关于开展2020年度县(区)人民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部署,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县、区认真组织开展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会同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各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进行了初步评审和综合考核,确定了考核等级。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B级: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 无A级、C级、D级。 以上结果同时通报市干部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对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和问责的依据。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质量第一理念,全面加强质量监管,深化质量领域改革,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全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惠州建设成为珠江东岸新增长极、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重要地区和国内一流城市贡献力量。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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