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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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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办〔2015〕3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和《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15年7月1日起废止《印发广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34号)、《印发广州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1〕45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7月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5年7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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