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已失效】关于印发《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划定东江干流惠州市河段2021-2022年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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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S-2021-18 关于印发《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划定东江干流 惠州市河段2021-2022年河砂可采区、 禁采区的公告》的通知惠水〔2021〕64号惠城区、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水利局,大亚湾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仲恺区农村工作局,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河道采砂的管理,保障防洪、供水和航运安全,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我局制定了《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划定东江干流惠州市河段2021-2022年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水利局 2021年10月25日 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划定东江干流惠州市河段2021-2022年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现将经过论证后划定的东江干流惠州市河段2021-2022年河砂禁采区、临时禁采区、可采区公告如下: 一、禁采区、临时禁采区 (一)禁采区 1、东江(剑潭)水利枢纽至石龙河段禁采区:东江(剑潭)水利枢纽至石龙河段范围; 2、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取水口至东江(剑潭)水利枢纽河段禁采区: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取水口上游1000m至东江(剑潭)水利枢纽河段范围; 3、岭下水文站河段禁采区:岭下水文站上游1000m至下游3000m河段范围; 4、公庄河口至盘沱水厂取水口河段禁采区:公庄河口上游2000m至盘沱水厂取水口下游2000m河段范围; 5、芦泰东江大桥禁采区:芦泰东江大桥上游500m 至芦泰东江大桥下游2000m共2.5km长河段范围; 6、观音阁水厂至东江观音阁伍塘村饮用水源保护区至观音阁水文站至观岚大桥至岚派江口至槟榔潭取水口河段禁采区:观音阁水厂上游1000m至槟榔潭码头下游2000m共11.0km长河段范围; 7、沥口水利枢纽至秋香江口河段禁采区:沥口水利枢纽上游2800m至秋香江口下游2000m共8.1km长河段范围; (二)临时禁采区 正在实施及计划实施中的可采区河段以外的河段为临时禁采区。 禁采区、临时禁采区自公布之日起禁采时间为1年。 二、可采区 “2019年4#”可采区,位于水东村、墨园村河段主河槽;“2020年A”可采区,位于盘沱村河段主河槽;“2020年B”可采区,位于鹅塘洲河段主河槽;“2020年C”可采区,位于岭子头村河段主河槽。 本公告自2021年11月25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政策解读:关于《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划定东江干流惠州市河段2021-2022年河砂可采区、禁采区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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