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惠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强制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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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GS-2022-27惠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惠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惠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强制清单》的通知惠水〔2022〕77号市白盆珠水库工程管理局,惠城区、惠阳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水利局,大亚湾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仲恺区农村工作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有序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提高我市水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惠州市推进包容审慎监督工作实施方案》(惠市司通〔2022〕35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惠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惠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强制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清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惠州市水利局 2022年12月30日 惠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处罚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 适用情形 免处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备注 1对未经批准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倾倒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行为的处罚440216067000《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初次违法,倾倒的土、石、矿渣、垃圾等废弃物在10立方米以下,并在规定期限内清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采取加强教育、 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加强检查等方式。 2对拒不缴纳、拖延缴纳或者拖欠水资源费行为的处罚440216099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十条初次违法,逾期不缴纳,经催告后缴纳完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采取加强教育、 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加强检查等方式。 惠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免强制清单序号 事项名称基本编码设定依据 适用情形 免强制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备注 1对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区域倾倒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后,逾期仍不清理的行为代为清理440316008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五条未按照责令限期清理要求进行清理,经催告后,当事人按照要求进行清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采取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方式。 2对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不进行治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后逾期仍不治理的行为代为治理440316009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六条未按照责令限期清理要求进行清理,经催告后,当事人按照要求进行清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采取加强教育、劝导警示、告诫约谈、及时复查、加强检查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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