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启用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的公告揭府公〔2021〕1号 为进一步优化市人民政府本级行政应诉案件处理程序,提高案件办理效率,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需以市政府名义出具的行政应诉法律文书,均加盖揭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应诉专用章。 特此公告。附件:专用章样式 揭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5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