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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人事局2009年普法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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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推进人事编制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我局2009年普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社会事务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任务 范围对象:全区政府系统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主要任务:按照“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统一要求,引导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深入学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规范公权力运行的法律法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此基础上,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处分条例》、《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等法规文件。 三、具体措施 (一)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工作。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时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公务员法律知识轮训、考试、考核制度,把必需的法律知识水平作为公务员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依据。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未完成学习培训任务或考试不合格者,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形式的创新。从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出发,不断创新载体、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好地体现时代特点。结合政务公开的要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作用,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制宣传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充分利用龙岗区人才网等平台,开辟法制宣传教育栏目,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信息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把法制宣传教育创新融入到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之中。 (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推广典型经验。根据“五五”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围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研究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提出切实可行的方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基层的好经验、好做法,善于发现和推广典型,通过舆论引导,扩大社会影响,推进我局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发展。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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