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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201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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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我单位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规划指导科两个科室,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文化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参与拟定我区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各项工作。 3、加强对全区文化产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包括制定、执行文化产业政策,管理文化产业基地,推进文化产业重大项目,会同财政部门管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负责组织文化产业产品展示交易、信息平台的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文化产业会展业等,为文化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4、承办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主会场龙岗展区的有关工作,指导并协调有关单位申办、承办“文博会”分会场。 5、配合相关部门培育文化产业中介组织和机构,推进文化产业协会的自律机制建设。 6、建立完善与企业对话沟通制度,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7、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实有编制17个,其中事业编制9个,雇员编制5个,临聘编制3个。实有人数15个,其中事业编制9个,雇员编制5个,临聘编制1个。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创新承办模式,推动第十届文博会办出新特色。继续沿用创新举措,成功引导业态相近、地域相邻的园区合并申报文博会分会场,分会场数量达到11个,再创历史新高。对各分会场的经费扶持实行“以奖代补”新办法,引进社会测评、专家评估等第三方力量,有效激励各分会场努力办出实效、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2、驱动产业集聚,推动文化产业园区创新发展。重点推动2013文创园、DCC展览展示文创园等新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规划和建设,全力支持182产业园等既有创意产业园区加快二期建设。引导和支持李朗珠宝产业园等传统文化产业园区尽快完成园区自主转型升级。 3、突出高端引领,重点推动发展新兴业态。继续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信息”融合的探索发展。有效推动文化产业与建筑设计业、平面设计业等创意设计产业的融合发展,引进和培育更多文化新兴业态,利用本土文化资源推动发展文化旅游业。开展新兴业态调研,加强新兴业态的细化创新。 4、创新服务模式,整合高端资源创新服务平台。拓展招商引资渠道,创新企业服务模式,建立政策解读网络平台和宣讲渠道。主动强化融资服务,积极发挥扶持资金的杠杆作用。探索建立全区性的文化创意产业综合服务平台,建立文化创意产业统计体系。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826.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9.91万元、其他收入436.24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81.94万元。其他收入主要来源于区财政拨付的“第十届文博会”、“首届招商会”、“文创双周刊”等经费。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834.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424.8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291.47万元、占68.6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1.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0.5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9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33.33万元,占31.39%,主要支出项目有文化产业管理、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一般管理事务。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9.8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我单位共有2辆公务车,7月上缴财政1辆,年末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8.39万元,平均每辆支出为5.5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万元,共计6批98人次。主要用于中国电影3D技术产业园项目引进、大芬油画村规划、以及其他文化产业园区重点项目专家考察指导接待费支出。 五、部门需要说明的特殊事项等。 我单位年初预算公开的财政拨款收入数为323.31万元,决算公开的收入数为389.91万元,比预算增加了66.6万元,主要是年度中间人员经费增加及住房保障费支出增加等原因。 2013年度决算报表年末结转和结余为89.36万元,2014年度决算报表上年结转结余为81.94万元,相差7.42万元为2013年暂存的住房公积金,2014年初将此项进行了调整,因此2014年决算报表中上年结转结余为81.94万元。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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