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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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的通知揭府〔2020〕7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令第27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粤府〔2020〕1号)要求,近期市政府对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完善并已完成动态更新。此次市直部门须调整承接和取消权责清单事项1285项,其中承接下放事项17项、承接委托事项305项、承接重心下移事项779项,取消事项184项,已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公布。请市直各有关部门及时将本部门调整后的权责清单通过网站等载体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并按照新的权责清单行使职权。工作中碰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附件:1.下放事项清单.xlsx 2.委托事项清单.xlsx 3.重心下移事项清单.xlsx 4.取消事项清单.xlsx揭阳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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