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阳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目标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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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阳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目标计划的通知阳府函〔2021〕5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阳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目标计划已经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现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阳江市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目标指标计算单位2019年2020年2021年预期目标实绩同比增长(%)预期目标同比增长(%)预计完成总量预计同比增长(%)总量同比增长(%)一、地区生产总值亿元1291.678.271360.444.414726.5二、人均生产总值元503927.66.5527583.8568006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亿元298.0917.013414.3817.046711四、农业总产值亿元403.520.62.5438.211.74562.5五、固定资产投资亿元15.31012.610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502.258.37.5451.18-10.24806.5七、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92.9103.53.5左右102.302.31033左右八、外贸进出口总额亿元151.610.01532191.726.31973九、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0.35457.00.3750.4734.10.495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亿元64.302.766.87465.702.2695十一、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51317.9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265915.8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十二、城镇登记失业率%2.40—3以内—2.51—3.5以内—十三、每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吨标煤0.644.00.6400.63-0.17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 注:1. 地区生产总值、人均生产总值、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指标的绝对值按当年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 2. 固定资产投资按省要求不公布总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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