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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忠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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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 经区委研究决定: 张忠平同志任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党组书记,免去其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集资办)党组成员职务; 叶志伟同志任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 陈伟同志任区工商业联合会(区总商会)调研员,免去其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工商业联合会党组书记职务; 曾剑锋同志任区民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其笋岗街道党工委委员职务; 李叙嘉同志任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副调研员; 免去刘亚峰同志的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陈海平同志的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副调研员职务。 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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