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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何小玲等职务聘任的通知 深民任〔2017〕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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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社管局,老龄办,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续聘何小玲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保育部部长; 续聘洪文若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教育培训部部长; 续聘张于凡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副院长; 续聘李勇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部七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 续聘张官维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生活管理部七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 续聘李瑛、何玉洁等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综合部八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 续聘覃泓雁、傅振宇、李晨等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八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 续聘关志红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一级教师(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续聘潘新英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一级教师(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续聘张琳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经济师(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续聘戚曼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社会工作师(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续聘曾秀云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主管护师(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续聘叶妙思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会计师(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续聘张秀芳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主管药师(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续聘王文元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护师(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续聘贺小芳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护师(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续聘石记凯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医师(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续聘周小艳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护师(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续聘欧洲花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助理会计师(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续聘张远惠同志为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七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 续聘白兆云、吴颖睿等同志为深圳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八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 聘任邓红伟、张海文、叶启良、华群山等同志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管理岗九级职员,解聘其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工勤技能岗位职务。 聘任赵纯娟同志为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经济师(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解聘其深圳市社会捐助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管理岗九级职员职务。 以上任职,除何小玲、张琳、张秀芳等同志聘至正常退休外,其他人员聘期三年。其中,续聘人员的聘期从本人上一聘期结束之日起计算。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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