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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于群英等同志职务续聘的通知 深民任〔2016〕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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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处室、社管局、老龄办,各直属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续聘于群英同志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五级职员(非领导管理岗位)。 续聘高欣欣同志为深圳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副所长。 以上任职,聘期三年(从上一聘期期满日起算)。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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