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肖遵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深民任〔200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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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民任〔2008〕10号 关于肖遵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肖遵石任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区划和婚姻管理处调研员。 胡艳卿任深圳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处调研员,免去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骆冰任深圳市民政局社会工作处处长。 徐伟浩任深圳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以上人员任职试用期均为一年。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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