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李丹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深民任〔200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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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民任〔2008〕3号 关于李丹等同志职务聘任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聘任李丹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教育培训科科长,免去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聘任周永红为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救助管理一科科长,免去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副科长职务。 以上人员聘期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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