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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穗府[2012]16号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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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府〔2017〕1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续实施穗府[2012]16号文件的通知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印发广州市重点项目报批绿色通道若干规定的通知》(穗府〔2012〕16号)有效期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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