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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ARELLANO ANGEL OZBALDO 等4名外国人居留事由发生变更超过10日未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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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对下列4名居留事由变更超过十日未申报的外国人予以公告。 一、ARELLANO ANGEL OZBALDO,男,国籍:美国,护照号码:553558451,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号码:09447750,有效期至:2019年10月11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19年1月3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4420181211469)。 二、MARCINKOWSKI AMANDA BELL,女,国籍:美国,护照号码:495344024,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号码:09372938,有效期至:2019年09月13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19年1月3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4420181212431)。 三、JO EUNJI,女,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34556864,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号码:09371662,有效期至:2019年09月12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18年12月29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4420181218882)。 四、HOGAN JORDAN LUKE,男,国籍:英国,护照号码:516632270,所持签证证件种类:居留许可,号码:09371543,有效期至:2019年08月23日。该人所持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已于2018年11月20日被深圳市外国专家局注销(注销证明编号440304420181115011)。 请上述持证人于10日内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并办理变更。逾期未办理者,其所持上述签证证件将被宣布作废。 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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