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公布启用9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Open original site →
Extracted Text
深公交(通)〔2018〕168号 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启用的9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向社会公布: 序号 区域 执法类型 设置地点 1 宝安区 违法停车等违法行为 机场南路航站四路路口东往西行200米处 2 光明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玉昌西路校前路路口东方向 3 光明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玉昌西路校前路路口西方向 4 光明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玉昌西路校前路路口南方向 5 光明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玉昌西路校前路路口北方向 6 宝安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蚝乡路岗头路路口东方向 7 宝安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蚝乡路岗头路路口西方向 8 宝安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蚝乡路岗头路路口南方向 9 宝安区 冲红灯等违法行为 蚝乡路岗头路路口北方向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9月19日
Archived Raw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