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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部分道路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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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18〕97号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我局决定对部分道路实施单向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龙岗区宝龙街道办辖区道路的同庆路(同心路至阳新路路段)由北向南单向通行。 二、龙岗区宝龙街道办辖区道路的同先路(同心路至新布路路段)由南向北单向通行。 三、本通告自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11月27日施行。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按照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指示行驶,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凡违法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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