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龙华区部分道路限制教练车通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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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18〕65号 为改善龙华区部分道路的通行环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龙华区部分道路限制教练车行驶的时间、路线路段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限制教练车驶入德政路(石岩外环路以东路段)、石龙仔路、浪荣路、浪花路、浪腾路、浪宁路、浪静路、浪奔路、石凹路。 二、本通告所称教练车是指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教练车标志牌、教练车证,并按规定喷涂教练车标识图案的车辆。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人注意相关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四、本通告自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9月19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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