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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福田区莲塘尾一路交通组织调整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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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18〕5号 为进一步改善福田区莲塘尾片区交通环境,提高公共交通通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莲塘尾一路交通组织进行调整,具体通告如下: 一、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由西往东单向通行交通组织调整为双向通行。 二、莲塘尾一路(莲塘尾二路至正尾路段)东往西车道设为公交专用道,全天24小时公交专用,禁止社会车辆通行。 三、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四、目前我市部分10座(含10座)以上客车车辆号牌为蓝牌,该部分车辆所有人可以到车管所办理置换为黄牌的手续。 本通告自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6月21日施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8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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