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公布启用3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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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16〕52号 为确保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105号)第十六条规定,现将我市近期启用的3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按行政区域、设备类型及设置地点进行公布: 序号 区域 类型 设置地点 1 福田区 不按车道行驶、大货车禁行、黄标车禁行、泥头车禁行、停驶车辆违反禁行规定、非深号牌违反限行规定(高清) 香蜜湖路市委党校路段南行 2 福田区 不按车道行驶、大货车禁行、黄标车禁行、泥头车禁行、停驶车辆违反禁行规定、非深号牌违反限行规定(高清) 香蜜湖路市委党校路段北行 3 龙岗区 黄标车禁行、不按车道行驶、大货车禁行、泥头车禁行、占用公交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单双号限行、测速、停驶车辆违反禁行规定、非深号牌违反限行规定(高清) S209清平高速神龙收费站出口北往南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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