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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对罗湖区临平一路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措施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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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16〕3号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进一步改善道路通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现对罗湖区临平一路采取限制大型车辆通行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每天0时至24时禁止大型车辆驶入临平一路(红岗路至清平高速段)。 二、本通告所称大型车辆是指大、中型客车;中型或重型货车、牵引车、专项作业车。 三、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7月21日施行。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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