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惠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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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惠府〔2025〕9号 2024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加快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提供坚强法治保障。2024年,惠州市获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获授全省地级以上市唯一“二星平安鼎”,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获评全省优秀,营商环境评价位列全省第6名;龙门县获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获授“一星平安鼎”。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扎实履职尽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全面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44次,扎实推进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二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市政府党组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市、县(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38次,学习法律法规41部。三是把学习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培训779场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制定《惠州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五是综合运用提醒、督办、通报、约谈等手段,督促各县(区)、市直部门依法履职,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营商环境制度改革。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工程造价和工程预结算审核等系列改革,落实“水电气通信”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完工即投产”工作举措,推动重点项目早竣工、早投产。优化“获得电力”服务,推动惠城区建成全省首个“获得电力”监控中心,落实报装环节“零审批”。推动“商事签”项目落地,创新跨省迁移“一地办”新模式,支持外省上市企业直接在迁入地办理住所变更登记,帮助企业跨省落地我市。制定实施《惠州市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惠州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障。二是优化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成立运作惠州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建立健全涉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类投诉案事件监督机制和涉法治化营商环境信息收集、分类处置、分析研判、长效治理、责任追究等5项工作机制,及时纠正妨碍公平竞争和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政行为。优化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会商制度,选取近百家重点联系企业,选任特聘联络员,搭建中心与市场主体交流平台,获得企业普遍好评。认真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和流程,深入开展“限制竞争条款多”整治、反不正当竞争“守护”、涉企收费治理等专项行动,及时清理规范限制竞争条款,营造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环境。三是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巩固提升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省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成果。制定实施《惠州市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惠州市守信激励服务实体经济十条措施》,切实强化信用制度保障。依托“惠信码”平台持续拓展“信易+”系列措施,推动信用惠民便企,超2万人次享受守信激励。成立惠州市信用服务产业聚集区,推动信用服务市场高质量发展。落实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建设200多个监管企业库,核查次数超过120万次。惠州两个案例获批广东省信用应用创新“揭榜挂帅”行动优秀项目;惠城区教育局案例入选第六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博罗县成功创建广东省信用县建设专项类首批示范单位,两项工作经验被全省推广;全市共布设61个征信查询代理点,数量居全省第一。 (三)健全法规规章政策体系,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科学筛选立法项目。编制《惠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制定规章计划》,及时增列《惠州市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稳步推进计划按程序实施。编制《2024年度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全市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同时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共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及征求意见等2780件。二是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立规。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惠州市供电设施管理和供电服务条例》《惠州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惠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惠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惠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三是全面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编制实施市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项、听证事项目录2项,并依法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决策法定程序。四是加强事前法律论证。市本级组织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政府合同前期法律论证协调会62次,办件涉及金额约1,406.11亿元。积极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组织政府法律顾问参与埃克森美孚惠州乙烯项目二期、中海壳牌惠州三期等重大项目及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相关项目的法律论证审查工作。五是结合全市“百千万工程”工作部署,组织编印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及时发放给基层单位及群众。结合“千人百场”送法律服务进基层、“擂鼓催征弘法治”元宵法治游园、“法治书屋+茶香书香”主题普法、“法治青春乡村行”大学生普法进乡村等系列主题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4805场。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是完善规范涉企执法监管机制。落实市场监管、农业农村、水利、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领域执法“观察期”制度,强化能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民政、应急管理、文化旅游、能源、林业等领域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推动全市228家执法单位应用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上线执法,累计线上办案量161548宗、产生法律文书541417份。推广应用“粤执法”+“粤商通”,全市行政执法主体线上办理非现场执法案件26603宗。坚持处罚和帮扶相结合,探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公开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等审慎监管机制。二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聚焦校园食品安全、滨海旅游市场管理、电动自行车安全、城镇燃气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专利和商标侵权行为。三是全面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实施《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深入71个镇街开展督导检查,推动镇街执法人员全部回归岗位;组织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培训班等活动,编印执法现场处置规范,制作22个常见类别执法规范教学视频,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提供直观可视化指引。累计评查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案件1237宗,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117场次,参训2446人次,组织参加执法资格考试2035人次。 (五)完善多元化调处机制,努力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实效。 一是着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持续深化“一村(居)一警”工作机制,组建“村警+”队伍18991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各类调解案件19312件,调解成功19050件,调解协议涉及金额46657.62万元。聚焦化解住房城乡建设、劳资劳务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落实重大欠薪隐患“一案一策”、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等机制,全市仲裁机构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842宗,结案率92.56%,调解成功率87.46%。做实法律援助工作,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项3137件。发挥社会专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组织社工参与群众访前咨询3972批11558人次。二是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高效推进行政复议官改革试点工作,市、县(区)两级任命行政复议官27名。设立涉企重大项目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和产业园区服务点。办理行政复议申请3936宗,其中直接纠错369宗,调(和)解结案685宗。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应诉靠前指导服务机制,全市办理行政诉讼案件2176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 (六)健全社会安全防控体系,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 一是加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组建8个督导组全面开展平安校园建设专项行动,全面督查校园周边环境、交通、摊贩、食品及书店、报刊亭、网吧等场所,督促整改校园周边涉消防安全隐患、交通设施问题以及违规销售非法出版物、违法违规音像制品、非法印刷活动、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等突出问题,维护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二是强化社会面安全防控。加强夜间经济场所治安防控和重点区域(部位)、重点人员、重点物品管控,深化可视化指挥调度平台建设应用,持续提升社会面整体防控效能,进一步增强治安掌控力和震慑力,最大限度把违法犯罪控在“未发之时”。 (七)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从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严格落实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向本级政协通报情况制度,全市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36件、政协提案120件,办复率100%。二是全市办理司法建议111份、检察建议91份,答复期内反馈率100%、采纳率100%。三是强化审计监督。严格依法落实重点领域、重点项目投资、财政财务、民生保障等方面审计监督,切实守护资金安全,规范权力运行。四是深入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涉企乱罚款专项整治、“三乱两多”问题专项整治,督促落实行政检查过频过密、以罚代管、执法不作为等问题整改,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检查。五是扎实推进职权下放。积极开展职权下放“重放轻管”整治,组织市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涉企执法重点领域,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开展25场“伴随式”监督。 (八)扎实推进涉外法治工作,稳步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一是加强涉外人才储备。开通港澳律师申领执业证审批“绿色通道”,推动优秀涉外律师人才分层次纳入高层次人才范围。引进熟悉域外法律与内地法律的国际化涉外仲裁员138人。建立涉外法治人才实践教学和培训基地。二是搭建涉外服务平台。成立惠州市涉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设立企业服务专区,专窗受理企业赴港澳商务备案、签注等业务。开展海外远程视频公证试点工作,提供便捷高效的涉外公证服务。开展“仲裁护航外资企业高质量发展”等相关涉外法治主题座谈会、专题培训活动,组织涉外法律服务走进中韩(惠州)产业园等专题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2024年,惠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仍需持续改进和提升。一是部分公职人员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部分单位法律专业人员配备不足,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发挥不够明显,涉外法律服务人才紧缺;三是个别单位法制审核人员力量不足以及部分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不足、办案质量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三、2025年工作打算 2025年,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收官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学深悟透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充分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学习培训工作力度,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自觉行动。 (二)抓好行政立法立规工作。围绕中心工作,科学编制2025年度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探索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立法,研究推进环南昆山—罗浮山县镇村高质量发展引领区立法立规工作,同时抓好立法立规项目调研、论证、审查、管理等各项工作。 (三)持续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推进机制,启动实施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推动要素有序流动、高效配置。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四)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编制市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事项目录,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等法定程序。深入推进行政复议官试点工作,提高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质量。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做好省“扫码入企”试点工作。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探索成立法制审核小组,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工作机制,促进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双提升”。加强法治人才培养和法治队伍建设,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持续强化法律专业知识教育培训,着力提升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 (五)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劳动者就业权益保障,依法从严从实纠治各类欠薪问题,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电诈网赌、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突出违法犯罪,严防发生极端案件。深化“一村(居)一警”“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等工作,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六)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加快推进粤港澳跨境泛公共服务一体化,落实经营主体登记注册、税务、社保等高频业务“跨境通办”服务。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人才引育,深化粤港澳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试点工作,支持设立粤港澳联营所。继续办好商务法律服务月、“以法慧企,粤行越稳”涉外法律服务等活动,支持惠州市涉外律师参与重大经贸活动,助力提升惠州对外开放水平。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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