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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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中使用财政拨款开支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单位共有3个,包括:本单位机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及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下属单位。 二、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全年支出决算213.43万元,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和上年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1.63万元,占24.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86万元,占6.0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8.94万元,占69.7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1.63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机关及3个下属单位出国团组13个13人次。具体开支内容包括: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高交会及文博会等系列推介活动,参加亚太城市高峰会、国际名城市长访谈及特色学院项目建设磋商等活动发生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12.8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与相关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经贸社科交流及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等专题交流发生的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94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本机关及2个下属单位51辆公务用车全年为保障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及对口扶贫等工作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148.94万元,车均运行费2.92万元。201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三、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198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减少15.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减少51.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从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的计划动态调配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各单位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22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9.1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等因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76万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数增加27.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市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工作等因素。 附表: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和2014年预算情况表 2013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决算数(万元) 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预算数(万元) 备注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13.43 51.63 12.86 148.94 198 0 22 176 注:1.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 保险费等支出。 4.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是指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实际发生的支出和使用上年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5.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2014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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