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深圳市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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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卫计中医〔2017〕51号 市医管中心,各区(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直属有关单位,社会办各医院: 为贯彻《中医药法》,落实国务院《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国发〔2016〕15号)和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中医〔2016〕29号)精神,我委对《深圳市中医“治未病”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深卫计中医〔2014〕35号)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新修订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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