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关于2018年度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先进个人初选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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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节约用水条例》、《深圳市节约用水奖励办法》,我办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先进个人的创建和评选工作。经节约用水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初选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 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深圳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反映2018年度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单位)和节水先进个人在节约用水方面存在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间收到的问题,我办将于公示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反馈结果。 公示时间:2019年3月6日至3月12日 受理部门:深圳市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水源大厦1001) 联系电话:王小姐 83072596 附件:1.2018年度深圳市节水型居民小区初选名单 2.2018年度深圳市节水型企业(单位)初选名单 3.2018年度深圳市节水先进个人初选名单 深圳市水务局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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