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圳市河道标识及水务设施指引标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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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践行我市“城市标准化战略”,保障河道设施安全运营,提升河道管理水平和质量,我局组织开展了河道管理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深圳市河道标识及水务设施指引标准》的编制工作。在已完成向各区(新区)水务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修改完善形成《深圳市河道标识及水务设施指引标准》。现将《深圳市河道标识及水务设施指引标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6月20日。社会各界人士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信件或电子邮件方式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水源大厦1811室,邮编:518000;电子邮箱:185975647@qq.com;联系人:侯工;联系电话: 18688921070。 附件:深圳市河道标识及水务设施指引标准 深圳市水务局 2016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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