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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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阳府〔2021〕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设计工作,经市政府七届七十九次常务会议研究,现决定对《阳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改革工作的通知》(阳府〔2019〕49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执行。 阳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2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编号:阳府规〔202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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