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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市龙华区大浪时尚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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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大浪时尚小镇的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承担区大浪时尚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大浪时尚小镇的整体开发、规划、建设,推动项目招商引资,协调项目建设和跟踪推进。统筹片区内道路、市政、环境景观、公共服务配套等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协调相关部门推进立项、用地出让、建筑报建、施工等。受理相关产业政策扶持项目申报,开展宣传推广和筹办时尚活动。为投资商、入驻企业提供与政府业务有关的其他服务;建立完善与企业沟通协调制度,收集和反映入驻企业意见、建议,协调处理企业投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规范入驻企业经营行为。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小镇办内设3个部:综合部、规划建设部、运营管理部。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 三、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 小镇办2018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开展宣传推广和筹办小镇重点专项活动(如文博会,时装周,服交会,大浪杯女装设计大赛,时尚论坛等);2.组织编制大浪时尚小镇产业发展规划;3.统筹小镇整体开发、建设和片区内道路、市政、环境景观、公共服务配套等基础设施项目的规划建设;4.受理相关产业扶持政策项目申报,做好企业服务工作;5.园区企业品牌创建工作;6.公共服务平台运营管理。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小镇办部门预算收入15216万元,比2017年增加8549万元,增56%,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5216万元。 2018年小镇办部门预算支出15216万元,比2017年增加8549万元,增长56%。其中:人员支出239.37万元、公用支出258.64万元、项目支出14718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为强化小镇规划建设项目,增加了规划建设经费1000万元;2.为持续加强重点片区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成国际知名时尚特色小镇,制订了《龙华区关于扶持大浪时尚小镇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及其《实施细则》,比2017年增加专项资金6075万元;3、公共服务平台大楼集会展、创意设计、产品展示、公共检测、时尚走秀、办公等功能于一体,包括多功能秀场,国际时尚创客中心(孵化器),信息中心(时尚云平台),检测中心,面辅料中心,打样中心,培训中心,展示中心等九个子平台,为时尚小镇和全国时尚服饰产业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提供配套服务和技术支持,增加了公告服务平台运营经费770万元。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小镇办本级 小镇办本级预算1521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39.37万元、公用支出258.64万元、项目支出14718万元。 (一)人员支出239.3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58.64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14718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346万元:日常行政管理经费17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大楼设备采购92万元、计划生育考核奖9万元、政府绩效考核专项48万元; 2.大浪时尚小镇事务3610万元:企业服务事务经费280万元、小镇办宣传事务经费440万元、公共服务平台大楼运营890万元、小镇办重点专项活动1000万元、规划建设管理费1000万元; 3.文化产业发展事务10675万元:产业载体建设1000万元、总部和上市企业集聚1500万元、培养引进大型时尚企业200万元、购置租赁办公用房2600万元、创新平台支撑100万元、企业融资支持600万元、促进企业孵化300万元、信息化融合300万元、高端时尚人才50万元、基础性人才25万元、时尚人才创业50万元、培训教育机构100万元、企业自创品牌100万元、提升产品质量300万元、企业连锁经营100万元、企业参加展会600万元、举办时尚活动1100万元、开设专业店铺500万元、小镇配套服务630万元、中介配套服务400万元、开展时尚旅游20万元、小镇周边整治工作经费100万元; 4.预留机动经费87万元; 第四部分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小镇办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共计70万元,其中包括2018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7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彩色复印机、激光打印机、碎纸机等办公用品,报告厅会议系统及公共服务平台大楼3楼展厅讲解导览系统。 第五部分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小镇办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小镇办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8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⒉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数15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5万元。因大浪时尚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职能工作的需要:推动时尚产业的发展;加快大浪时尚小镇规划建设;宣传大浪时尚小镇重大专项活动等。 ⒊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数4万元,与2017年预算数相比增加了4万元。公务用车实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车辆日常维护。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小镇办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小镇办本级(大浪时尚小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8年小镇办共2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次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上缴上级支出:指下级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下级单位补助支出:指对下级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八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属于龙华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其他 因预算编制文件要求,报告及附表中所有预算金额均只填列整数,不保留小数点。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 附件:大浪时尚小镇办部门预算收支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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