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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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1年11月30日揭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张林华同志为揭阳市信访局局长。 免去蔡庆春、林伟生同志的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冯振同志为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许招展同志为揭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唐少三同志为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黄东升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林卓强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许业华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肖洪俊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吴惠春同志的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批准免去吴树华同志的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林楚峰同志的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魏伟填同志的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林剑如同志的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免去陈哲鑫同志的惠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陈哲鑫同志为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魏伟填同志为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吴树华同志为普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肖洪俊同志为揭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林剑如同志为惠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林楚峰同志为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苏文弟同志的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黄舜标同志的揭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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