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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汕尾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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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鉴于人员工作变动和工作需要,市政府决定对汕尾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法规、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重大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地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余 红 副市长 副组长:徐海茹 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献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范胜锋 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建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叶杰雄 市财政局副局长 周宏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刘德建 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杭彬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总经济师 杨桃妹 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专职副书记 刘初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剑雄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映瑜 市商务局副局长 卢志豪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叶华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罗木基 市统计局副局长 庄 切 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邓海燕 市总工会副主席 曾玮玮 团市委副书记 汪琼瑶 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谢楚林 市残联副理事长 李 沛 人民银行汕尾中心支行副行长 郭 郁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蔡业进 市公安局治巡支队政委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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