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广场一路(广场三路至梅龙大道段)迎春花市展销期间调整交通组织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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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公交(通)〔2020〕10号 因龙华区龙华办事处迎春花市在广场一路(广场三路至梅龙大道段)举办展销活动的需要,为确保相关路段交通的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相关路段交通组织进行临时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2020年1月11日至2020年1月25日共15天,封闭广场一路(广场三路至梅龙大道段)举办迎春花市展销活动。原经此路段通行的车辆,可改沿清泉路、东环二路或周边其它道路通行。 二、请车辆驾驶人及行人在上述时间内经过上述路段时,按交通标志标线指示通行,服从交通民警指挥,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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