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2020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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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20 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主要职能是:1.负责新区党工 委、管委会召开重要会议以及全区性重要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新区领导办公室以及 机关会议室的管理和服务。2.负责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公务接待,配合完成新区大型公务 活动的接待工作。3.负责新区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的调配、管理工作,提出办公用房建设计划 意见;按权限管理新区物业,负责管辖物业及配套设施物业服务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4. 负责新区区级政务保障用车和本单位政务保障用车的购置、报废、调度、维修与保养。5. 负责管辖物业的安全保卫工作。6.负责机关食堂及相关场所的管理和服务工作。7.配合新区 公共机构节能行政部门负责本单位业务范围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系统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1 家 基层单位。行政编制总数0 人,实有在编人数0 人;事业编制总数22 人,实有在编人数20 人;离休0 人,退休0 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8 辆,包括定编车辆28 辆和 非定编车辆0 辆,警务摩托0 辆。 三、2020 年主要工作目标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0 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1.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 和党的建设。继续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三会一课”“两学一做”等各项理论学 习措施;固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将主题教育期间好的经验做法形成 常态长效机制,提高中心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以党建促队伍建设、促工作质量提升。2.各 类用房筹集工作,继续推进管委会大院房屋产权和土地权属梳理工作,补办手续,将大院 的房屋和土地合法化,为大院远期规划建设打好基础;计划租赁生命科学产业园闲置厂房 解决办公、值班用房紧张问题;结合前期用地规划成果,研究推进区级技术用房建设立项 相关工作。3.按照《深圳市绿色机关考评细则》标准,将新区管委会创建成为“绿色机关”。 4.开展“智慧机关”建设可行性研究、区级技术用房规划设计研究及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三个研究改革项目、调研课题。5.重点开展新区行政服务中心4 号楼卫 生间修缮、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干道II 标段道路黑化等工程。 2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0 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收入13,320.46 万元,比2019 年增加 2,149.65 万元,增长19.24%,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3,320.46 万元。 2020 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支出13,320.46 万元,比2019 年增加 2,149.65 万元,增长19.24%。其中:人员支出810.92 万元、公用支出4,132.84 万元、对个人 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2 万元、项目支出8,364.78 万元。 预算收支增加主要原因说明:1.新区消防开放站(融媒体中心)、新区智慧指挥中心、生 命科学产业园A15(1-4 层)值班宿舍等新增物业投入使用,机关管理服务保障事务支出、物 业管理费等支出相应增加;2.加大节能及环境提升工作的投入;3.新区行政服务中心4 号楼卫 生间修缮、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主干道II 标段道路黑化等小型工程。 第三部分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预算13,320.46 万元,包括人员支出810.92 万元、公用 支出4,132.84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2 万元、项目支出8,364.78 万元。 (一)人员支出810.92 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132.84 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 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1.92 万元,主要是计生奖等。 (四)项目支出8,364.78 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管理事务2,424.14 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绩效考核经费、劳务派遣管理费、编外人 员管理经费、综合管理工作经费、党建工作经费、预算准备金、公务接待费。 2.机关管理服务保障事务5,825.64 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保障项目、食堂运营管理服 务经费、环境提升经费、零星采购、政务活动保障、公共机构节能、零星维修项目、办公设 备购置等。 3.基本建设支出100.00 万元,主要用于:新区管委会大院用电扩容项目。 4.财政专项资金15.00 万元,主要用于:对口源城精准扶贫资金。 第四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政府采购项目纳入2020 年部门预算共计24.20 万元, 3 其中包括2020 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4.20 万元和2020 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 指标0.00 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9 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 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是货物采购24.20 万元、工程采购0.00 万元、服务采购0.00 万 元。 第五部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 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2020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8.00 万元,比2019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 少12.00 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 年预算数0.00 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 大鹏新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 态调配使用,因此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19 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 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20 年预算数12.00 万元,比2019 年减少3.00 万元。主要用于新区党工委、 管委会公务接待和大型公务活动的接待工作。减少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 “约法三章”的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0 年预算数126.00 万元,比2019 年减少9.00 万元,其 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 年预算数0.0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 年预算数126.00 万元,比2019 年预算数减少9.00 万元。2019 年初实有公务车辆27 辆,2019 年新增1 辆(从新区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取消车辆调配1 辆区级政务保障用车),公 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新区保留的公务用车的运行开支及维护。减少原因是: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遵守《党政机关厉行 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 第六部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深圳市大鹏新 4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共1 家基层单位,均需编制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次年6 月底前开展部门 整体绩效自评,形成绩效报告报送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备案。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20 年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系统所有项目支出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 设置并编报项目绩效目标。相关项目在执行时需在年中(8 月底前)编报绩效监控情况,并在 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于次年6 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以及重点政策和项目绩 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提供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备案。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取部分政策或项目 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其他需要说明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 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属于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 年1 月31 日,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8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 万以上通 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2020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一般公务用车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 车0 辆、其他用车0 辆。安排购置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位价值100 万元 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三、其他 (一)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预算。 (二)因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数据取整,导致部分合计数有可能出现细微误差。 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5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包括基 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和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印刷费等)。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 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 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及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 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 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 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 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 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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