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ack to document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特种用水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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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改〔2019〕1147号 各供水企业,用水户: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推进简化水价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253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特种用水范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特种用水范围由原来的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桑拿、外轮、洗车等用水调整为洗浴、洗车用水。 二、调出特种用水范围的上述用水分别执行非居民自来水价格和商业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三、本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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